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知识产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技术产权信息披露行为,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佛山市南海海科知识产权交易所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规则适用于佛山市南海海科知识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及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办的《南海区知识产权交易网》(http://www.nhipe.com),系统采取会员加盟制,会员资格实行自愿申请,主办单位审查批准的原则。所有会员应对所提供的各类交易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主办单位负责进行监督。
第三条 《南海区知识产权交易网》(以下简称“披露平台”)页面信息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第一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在“披露平台”上发布信息必须是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的会员单位,信息发布采取会员代理制。
第五条 会员在“披露平台”上发布信息必须保障信息披露的质量,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合法、公开的原则。主办单位不对披露的信息内容负责。
第六条 主办单位颁发交易会员ID号,交易会员单位可在规定的后台进行登载操作。
第七条 所披露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 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按标准格式在“披露平台”上登载。信息实效期为一年。
第九条 会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检查,如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更正、补充和修改。
第十条 对披露的信息应建立档案,以备参查。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有义务提供网站首页的新闻资讯、难题招标等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二条 “披露平台”披露的信息包括:
1.各类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成果;
2.非上市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知识产权;
3.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产权。
4.会员单位举办的知识产权交易洽谈会及投融资洽谈会的招商信息。
5.难题招标的项目信息
第十三条 “披露平台”禁止涉及以下情况的交易信息的披露: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技术;
2.涉及国家机密的技术;
3.所有权有争议的交易内容;
4.处置权受限制或者有争议的知识产权;
5.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知识产权;
6.其它不宜进行交易的知识产权。
7.上市公司的股份和其他有价证券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指定市场交易的产权。
第十四条 披露的综合指标为:
机构名称、机构电话、机构地址、机构Email、联系人、机构网站、挂牌名称、有效期、项目编号、发布时间。
第十五条 披露的知识产权项目指标为:
基本信息(所属行业、所在省份、项目所有者信息)、投资条件(合作条件、挂牌价格)、项目情况(技术先进性、技术创新性、所属技术领域、是否专利、专利信息)、基本情况、项目简介、投资回报、风险揭示、市场及竞争情况、备注。
第十六条 披露的投融资信息指标为:
相关信息、具体内容。
第十七条 披露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
1.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对技术评价、财务报表等信息必须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十八 条披露信息的准确性
1.公告文稿不得出现关键文字或数字(包括电子文件)错误;
2.公告文稿简洁、清晰、明了;
3.公告文稿不存在歧义、误导或虚假陈述;
4.电子文件与文稿一致。
第十九条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1.提供文件齐备;
2.公告格式符合要求;
3.公告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
第二十条 信息披露合规性
1.公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告内容涉及的形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程序
1.信息披露管理员应对上报的资料进行认真整理,按要求填写表格,对所有数据和内容进行核实;
2.信息披露的部门负责人应对信息披露管理员提供的表格进行认真的核对,签字后交信息披露管理员进行信息披露。
3.信息发布上网后,信息披露管理员应对发布的信息与文稿进行认真的核对,如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更正、补充公告或修改。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监管
第二十二条 由个人或单位提出加盟申请,经过主办单位审查后,提供一个专用的会员登录账号和密码,根据该账号和密码,即可进人系统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员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为信息披露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组织各类信息的披露事宜。应健全本单位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四条 会员单位信息披露需要批量进行,可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由主办单位提供数据导入接口。
第二十五条 信息披露管理员应对本单位的密码进行定期更换,密码,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主办单位。
第二十六条 主办单位将定期举行网上项目的重点推荐和特殊项目路演活动,会员单位可根据通知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 主办单位负责首页的广告征集和刊载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维持本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 会员单位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交易双方在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会员单位应当独自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会员单位实施信息披露违规曝光制度、荣誉榜表彰制度,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实时将会员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到信息档案中。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主办单位有权对各会员单位登载的信息进行监管。对不符合《规则》要求的予以警告,对屡次出现问题的予以暂停发布,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 会员单位提交发布的非规范信息(包括无实质内容信息、与发布栏目无关的信息等)、违法信息(包括反动、色情、迷信、造假、教唆以及一切国家禁止行为的宣传信息等)、侵害他人利益(包括涉及违反版权,恶意信息等)、虚假信息(包括冒充他人发布的信息)等,经主办单位审核或者接到投诉后,将立即进行删除,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并取消会员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信息平台上的所有内容仅限会员自身使用,不得复制或对外传播展示,不得应用于与交易所合作无关的用途。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修改本规则。
佛山市南海海科知识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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